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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群发监管难,司法解释有盲点
时间:
2011-01-26
作者:
八信企信通
标签:
短信群发 短信营销
本文链接:
http://www.18dx.cn/hygc/dxqfjgnsfjs.htm
垃圾短信群发扰民的问题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然而相关管理却依然存在较大漏洞,司法解释存在盲点,有运营商人士指出,过去群发垃圾短信的主题是SP代扣费业务,在该问题被媒体广泛曝光后得到了相关管理部门和运营商自身的足够重视,目前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目前运营商基本上都能会为用户提供投诉或者屏蔽SP群发短信的渠道,而且被用户投诉较多的SP也会被责令整改,要不然就会停止它的短信接入服务,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sp滥发短信,一定程度上净化了企业短信群发市场,但是对于通过短信群发器发送垃圾短信,目前没有特别好的办法。
很多短信群发商做生意都采用现金结算的方式进行,也没有账目记录,取证定罪存在先天的障碍。而短信群发器目前在市场和网上大多可以买到,则暴露出相关通信、工商等部门的监管缺失,治理群发市场乱象需靠多个部门协力才能解决。
有律师表示,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一些属于非法经营罪的行为,其中涉及电信违法行为的只有“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一项。由于非法经营短信群发业务是近年新兴的违法行为,可以说在司法解释中还是个盲点,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将非法经营短信群发业务的行为纳入刑法视野,是对现有法律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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