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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群发被定罪,似乎只是空欢喜

前一阵子,北京市4名青年因公司没有获得电信增值经营许可证,但经营短信群发业务,经举报后,被提起公诉,罪名是涉嫌非法经营罪,这是全国首例因群发短信被定罪的案件,发垃圾短信滋扰市民生活的行为首次获刑。

群发广告短信让手机用户不堪其扰,却无计可施,这个判决对于饱受垃圾短信困扰的手机用户来说,这是个好事,但细看报道,觉得媒体未免太过乐观。这4人获罪并不是因为短信群发,只是没有获得经营短信群发业务资质,涉嫌非法经营而已。这个背后似乎在暗示如果短信群发公司和电信运营商合作,获得了短信群发的相关资质,就算还是群发短信,哪怕群发的是扰民的垃圾短信,恐怕也不会触犯法律。

据其中一名嫌疑人徐某介绍,群发短信非常简单,架设好群发器、用电脑就可以控制了,新款的群发器每小时能发送一万条短信,每条成本约两三分钱,利润率在20%左右,群发短信门槛低利润高。有的群发器功能还很强大,除了群发短信、屏蔽信号,甚至还能改变信息接收方的来电显示。

而据《南方日报》报道,目前网络上售卖短信群发器和短信群发软件的情况十分严重,价格最为便宜的短信群发平台报价低至不到一分钱一条,在一小时内就可以发出七八百条左右的短信,这些所谓的短信群发平台、短信群发器和短信群发软件目前已经进化到可同时使用16张sim卡发送短信,这样一来被运营商通过短信短时间发送量超标的检测方式封号的风险就大大减少。

相关部门一直强调要治理垃圾短信,但在几大电信运营商本身就是垃圾短信发放源头和最大获利者的情况下,他们充其量也就是拿一些私自经营短信群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开刀,或是推出一些屏蔽垃圾短信的增值服务。结果,运营商及其合作伙伴的垃圾短信发放业务非但没有缩水,还因私自经营短信群发业务的公司被查处进一步扩大了市场份额,利润不减反增。因此,要遏制“信骚扰”,有关部门必须通过立法对垃圾短信进行明确定性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此,才能有效维护消费者利益,彻底解决困扰手机用户多年的“垃圾短信”问题。

有市民表示,非法经营固然该罚,但只罚非法经营、不罚垃圾短信,还是让人颇感失望,看来,这起案件带给老百姓的只是一场空欢喜。

要整治短信群发尤其是垃圾短信市场,相关的立法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遏制“短信骚扰”,光靠形同虚设的手机实名制和运营商的自律显然还远远不够。有关部门必须通过立法对垃圾短信进行明确定性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对包括运营商在内的垃圾短信发送者进行重罚,才能有效维护消费者利益,彻底解决困扰手机用户多年的“垃圾短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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