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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试行短信广告监管新机制
时间:
2011-06-14
作者:
八信企信通
标签:
短信群发 短信平台
本文链接:
http://www.18dx.cn/hygc/127.htm
6月初,湖南省长沙市工商局在全市开展移动通信短信广告监管工作,着力规范手机短信广告以及短信群发市场秩序。
由于短信广告监管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因此长沙市工商局在启动工作之前进行了大量调研工作,下文要求各区分局广告监管机构具体负责手机广告的管理工作。
根据调研,该局将手机短信广告的传送形式归纳为两类:
一是点对点发送,即发送者通过自己的手机将商业广告信息发送给特定人群;
二是短信群发,发送者通过短信群发设备自行或者委托移动增值业务运营商通过短信平台代发广告,将广告信息发送给一定区域、一定范围的手机用户。
该局要求各区县工商局、分局在执法人员中选出短信广告监测员。广告监测员要填写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手机广告监测人员登记表,了解手机广告监测的操作要求。在具体监测工作中,短信广告监测人员在收到手机短信广告时,若其内容涉嫌违法违规,会及时将广告转发给广告监管人员。广告监管人员收到手机短信广告后,如果确认其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领导批准,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该局明确了对违法手机短信广告的管辖权问题。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该市行政区划内的,由有管辖权的工商机关进行管理,如果跨区县,则由该局协调管辖,或指定工商机关管辖。对该市行政区划以外违法主体的行为,移交有管辖权的工商机关处理。
长沙市的这个做法在针对目前垃圾短信泛滥,短信群发扰民的一个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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