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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警方利用短信平台宣传“酒驾入罪”

自《刑法修正案(八)》制定出台以来,衡阳市交警大队始终坚持宣传开路,舆论先行,不断加大“醉酒入罪”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醉酒驾车严管整治氛围,使“开车不喝洒,酒后不开车”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日前,衡阳市交警大队在市中心广场举行了“醉酒入罪”宣传活动,全警动员,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酒后开车的危害和由此引发的严重后果,提醒群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酒后开车。他们还创新宣传形式。在国省道重要路口、路段及沿线村庄、加油站、客货运场站、城市广场和主要街道,树立、悬挂、张贴醒目的宣传标语30余条,广泛宣传醉酒驾驶、公路竞驶等行为的危害性及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断强化社会面宣传教育。

衡阳交警部门还积极与移动、联通、电信等移动通讯公司联系,利用短信平台,开展“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温馨提示劝诫酒后驾车活动,向交通参与人发送提示劝诫短信,提醒司机“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截止到目前,已成功发送提示短信7000余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过这次活动让很多市民都开始更重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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